(记者 王雯)日前,大渡口区跳磴镇市场监管所接到市民李某投诉电话,称自己购买的温泉套票不能使用也不能退。
经了解得知,2019年12月,李某、张某等多名消费者陆续通过手机APP预定了某温泉酒店住宿、温泉服务套票,并提前支付了费用,准备春节期间使用。但受疫情影响,酒店无法开门,几位消费者联系温泉酒店,温泉方称,只能在开园后一个月内使用,酒店方也不能保证消费者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使用,联系APP第三方平台,对方声称“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几方僵持不下,一直无法解决。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所立即安排调解人员与消费者、温泉酒店方、APP第三方平台取得了联系。经了解,按照温泉酒店与APP第三方平台的约定,APP第三方平台收取费用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消费者支付费用转给温泉酒店,APP第三方平台收取服务费。
随即,执法人员组织消费者、温泉酒店、APP第三方平台调解,协调结果为: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享受服务,是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是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疫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配合,解除合同并办理退费,其所受经济损失应由温泉酒店、APP平台承担。最后,温泉酒店、APP第三方平台按照比例退还了消费者订购消费定单,全额退款。同时,按照自愿原则,消费者对订购消费定单按照金额可进行转项消费和延期消费,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受疫情影响,一些消费者不得已取消了原先预订的旅游、餐饮、出行等消费活动,随之引起消费纠纷。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须理性依法维权。在疫情期间,消费者如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建议多协商、多沟通,尽量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