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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记者 李润梅) 近日,我区出台《大渡口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从优化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资金支持、帮助稳定生产经营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大部分涉及财税领域。这些措施将释放哪些红利?昨日,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性、普遍性和迫切性问题基本上都考虑到了,对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稳发展,应对疫情冲击的意义重大。

    据了解,我区采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政策、减免经营租金等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比如,在延期缴纳税款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在缓缴社会保险费方面,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4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在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方面,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在加大资金支持方面,我区将用好用活金融政策。”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且具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优先享受“助保贷”政策,并在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我区建立500万元区级防疫物资保供资金池,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

    我区还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临床研究等提出明确支持奖励政策。比如,支持辖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企业联合高校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临床研究,推动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支持医药类企业加快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研发和排产。及时、足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对科技型企业成功申报市级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项目的,区财政给予等额项目经费配套,每家企业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开发的产品和提供技术服务等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经审核,按照产品(服务)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实施一事一议,单独给予奖励。

    “在复工复产期间,我们将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进一步缩短支持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时限,对有明确政策标准的专项资金及时审核。”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为重庆中元汇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中医疗仪器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拨付产业扶持资金819.5万元。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级财政扶持政策,对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类,制造类,农林牧渔类,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居民服务类,文化、旅游类,交通运输类等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同时做好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关于疫情期间其他相关企业扶持政策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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