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润梅) 日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优先支持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奉献的七项措施》的通知,从岗位编制支持、职级和引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对我区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专家人才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和支持鼓励。
优先给予岗位编制支持。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相应岗位,招聘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优先给予职级和引才支持。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贡献可视为职称申报的重要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在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技能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等级职业资格。
优先支持各类人才项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在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和人才发展平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优先支持承担科研项目。优先支持辖区生物医药企业科研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的研发攻关,优先支持重要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申报国家、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科技项目。
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加强研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新产品,提供技术服务,对产品(服务)经过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市场化应用的,按照产品(服务)销售收入的2%对所属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优先给予表彰奖励。以疫情防控一线为重点,坚持奖励对象向一线人员、基层人员、科研人员倾斜。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向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专家人才“双倾斜”。
优先给予服务保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按相关规定享受论文发表经费资助、个税奖补、医疗保健等我区高层次人才二十五项服务事项清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