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廉洁征兵公告
大渡口区2020年度征兵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严格征兵纪律,确保征兵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现发布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公告。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
1.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以任何形式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或者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定兵;不按亲疏分兵,不接受家长或关系人请托;对落选人员的询问和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给违法乱纪人员可乘之机,自觉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接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露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级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征接兵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涉及地方人员的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9233700 8923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