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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组来区开展立法调研

    (记者 李润梅) 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率立法调研组来到我区,就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皮晓青主持座谈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春、副主任李青,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毛伟,区政协副主席、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周进源参加。

    沈金强一行来到大渡口区红十字医院,实地了解我区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志愿者服务、备灾仓库建设、常用救灾储备等情况。

    座谈会上,沈金强一行听取了我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区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推进等情况。

    据了解,我区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以群团改革为契机,高位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区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保质保量完成红十字会主责主业的基础上,做好遗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应急救护培训、“博爱送温暖”和“博爱助学”等工作,有力维护了最易受损人群的利益,在人道救助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区红十字会有会员单位100个,教育行业红十字会1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3所,红十字服务站1个,红十字志愿者265人。

    随后,区政府相关部门、部分镇街、捐赠人代表、志愿者发言,围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就强化地方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细化红十字会职能职责和权力等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成员就区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建设、依法履职情况、存在主要困难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

    沈金强肯定了我区红十字会工作。他说,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广泛动员人道资源,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大渡口区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在推动人道救助工作,打造博爱救助品牌,推进“三献”宣传,促进人类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把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和帮扶落到了实处。

    沈金强指出,《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和促进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但随着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修订,红十字会实践中一些新问题需要以法治化方式加以解决,亟需对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工作,已列入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

    沈金强强调,良法促善治,修订实施办法有利于新时代红十字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红十字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大渡口对修订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对修订工作很有帮助和启发。调研组将把这些意见建议带回去,为科学立法提供参考。希望大渡口再接再厉,为红十字事业作出更多贡献,取得更大成绩。下一步,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出台后,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依法推进,吸引更多的人,凝聚更多的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

    马春对市人大长期以来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工作及红十字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市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区,就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开展调研,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相信红十字事业会越来越好。我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准差距,补齐短板,按照有关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推动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镇街、医院有关负责人,捐赠人代表、志愿者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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