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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处黑恶犯罪

    (记者 刘思颖) 12月20日,区法院邀请媒体现场旁听被告人曾某等七人诈骗罪案件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

    庭审上,审判长对被告人曾某等七人诈骗罪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曾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其余六人结伙实施“碰瓷”诈骗,并在诈骗过程中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30余次,逐步建立起以曾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区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上述曾某等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随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向参会的新闻媒体通报了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情况。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强化职责使命,依法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截至目前,共受理了涉恶案件5件,均已开庭进行审理,其中审结涉恶犯罪案件4件34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案件审理中,区法院对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杜绝“拔高”或“降低”,确保案件质量。

    据了解,区法院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坚持标本兼治,拓展司法延伸;继续发力“深挖根治”,针对重点工作加大力度,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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