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肖艺) 日前,记者从区法院获悉,下月起,只要当事人双方愿意,诉至法院的十大类矛盾纠纷可以在线调解了。
近日,区法院出台《在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正式启动在线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只需上网登录“纠纷易解平台”上的“多元解纷评测”功能模块,就能选择在线调解纠纷。
“在线调解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也是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多元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洪波介绍,在线调解并不是法官直接参与调解,而是指选聘的驻院或特邀组织和调解员,以及与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的调解组织、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派和委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纠纷易解平台”在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方式。
据悉,在线调解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员可由调解组织确定,也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等可通过网络提交与浏览,由书记员制作调解笔录。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要求司法确认,或者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将把信息从“纠纷易解平台”转入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以诉讼案件立案办理;诉中委托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原案承办法官或合议庭继续审理。
目前,在线调解受理的案件包括十大类,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适宜调解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