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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渔民集体转产转业

  11月8日,记者从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大渡口区渔民已全部实现转产转业,其中不少人属于主动上岸自然转产。

 

据了解,长江流域现有各类渔船16万多艘,专业捕捞渔民30余万人,而长江天然鱼类捕捞年产量不足10 万吨,捕捞强度已超过长江生物资源可承受的范围。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决策,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已经实行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在长江流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渔船是渔民的栖身之所、谋生之地,要实施禁渔,那么帮助渔民实现转产转业是前提条件。”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今年9月1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19〕81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9月16日、9月17日、全区各渔船主在各镇街提交了渔业船舶和渔船员注销申请;10月9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各渔船主签订了退捕转产协议;10月15日,各渔船主把渔船及辅助船、网具等拉到辖区罗宗子码头进行集中切割销毁;截至11月初,全区25艘渔船、15艘辅助船及网具全部销毁完毕。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帮助渔民转产转业时,一方面帮助部分渔民转向渔业资源监测、生态捕捞、增殖放流、水产养殖等相关职业;另一方面加强转产转业人员就业技术培训,多方面拓宽渔民们的就业渠道,帮助他们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记者 陈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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