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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初步构建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架构

    (记者 罗超)日前,记者了解到,作为机构改革新设部门的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区情实际,整合有关职能职责,着重从行政机构、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应急预警、应急响应五个方面,来初步构建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架构。

    今年2月21日,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大渡口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原区安监局、区应急办等机构的职能职责。

    至此,区应急管理局开始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的综合统筹,统筹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建立的应急管理体系,我区积极构建组织指挥体系,成立了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和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气象灾害防御4个专项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

    同时,我区初步构建了区、镇街、村社3级应急预警体系,做到早预警,早防范,防患于未然。从事故灾害信息接报、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等方面,初步构建了应急响应初步框架。

    据悉,我区还初步构建了全区“专家、常备、专业、群众、保障”11885应急抢险队伍体系。建立了覆盖防汛抗旱、森林灭火、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依托区消防救援支队组成1支常备救援队伍;依托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建防汛抗旱、森林灭火、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等8个行业领域的专业救援队伍;依托8个镇街各组建1支群众队伍;在医疗救护、燃气电力、市政设施、环境监测、维护稳定5个方面建立救援保障队伍。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危险化学品……自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区应急管理局主要办理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类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变更及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新办、延期及变更;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零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新办、延期及变更;经营企业首次、延期及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变更申请及遗失补办申请。

    二、非煤矿山类 50万吨以下(不含50万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新建除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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