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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按照市委第三轮交叉巡察工作统一安排,今年4月下旬至6月下旬,第四交叉巡察组对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党工委和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第四交叉巡察组向2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组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春晖路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社会治理效果不佳、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有偏差、缺方法。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不正常,凝聚力不强,部分党员未按规定交纳党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违反规定使用聘用人员,谈话推荐普遍流于形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和超范围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群众满意度测评形同虚设,非公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不到位,廉洁风险大,警示教育抓得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贯彻执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到位,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宽松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够,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员发展不严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制定考核奖励办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督促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处理环境违法案件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环境监督管理不到位。纪律建设偏松偏软,日常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巡察期间,第四交叉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成员参加反馈,传达学习了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俊在听取交叉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的有关建议,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内生动力,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工)委(组)书记要把第一责任人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分管领导也要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中共大渡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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