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9项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举措。一是推出消费惠民措施。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二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改造提升演出场所和博物馆配套服务设施。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提升消费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四是推进消费试点示范。确定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并动态考核。五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六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优化游览路线和方式。七是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节假日及高峰期交通管理。八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游等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九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对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
《意见》还从强化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若干保障措施,要求用好各类资金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增加优质消费供给。
(大渡口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