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结合市人力社保局开展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我区人社局制定相关方案,出台相关政策,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泛关注
从人社部网站公开的条例全文来看,不仅明确了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划线,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拖欠工资的清偿责任主体、工程建设领域特别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详细的规定。其中,一些细节性规定值得称赞。
条例拟规定,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高档生活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限制乘坐飞机、动车、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条例还明确,未根据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条例拟规定“加付利息”,无疑增加了欠薪成本,或将倒逼单位或“工头”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后尽快支付工资。此外,条例中“加付赔偿金”等规定也会对欠薪方形成更大压力。
行动到位攻坚“讨薪难”
此前,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的现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两清零”即做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同时,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施欠薪“冬病夏治”,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上,做到案了事了。
记者也从区人社局获悉,为了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区人社局制定《大渡口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出台《大渡口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朋友将遇到的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等问题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区人社局接待咨询900余人次,现场处置欠薪纠纷十余起,共帮助1400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200余万元。
(记者 张涵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