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雯)4月18日,记者从区科技局获悉,为兑现相关科技政策,激励各创新主体强化自主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区正式启动2019年第一批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申报。
据悉,本次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包括八类,分别为:
(一)运营机构孵化激励项目。对2018年内引进或孵化出入库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机构给予支持。
(二)科技型企业入库激励项目。对2018年内首次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项目。对2018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
(四)高新技术企业升规激励项目。对2018年内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资质内)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
(五)发明专利激励项目。对2018年内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受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和缴纳2017年及以前授权发明专利年费的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申请人)给予支持。
(六)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激励项目。对获得2018年度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
(七)科技研发平台认定激励项目。对获得2018年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等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
(八)科学技术奖获奖激励项目。对获得2018年度重庆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
我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需要哪些条件?据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主体需依法在大渡口区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组织机构或户籍在大渡口区的个人,且满足相应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要求的条件。其中:(一)申报运营机构孵化激励项目的,应为重庆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微企梦工场、科技产业园和街道创业基地内的运营机构。(二)申报科技型企业入库激励项目的,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中备案入库。(三)申报发明专利激励项目的,其发明专利登记地址需在大渡口区内;专利申请受理、授权和年费缴纳时间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和发明专利年费缴费票据上的日期为准。(四)规模以上(资质内)企业申报项目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为规模以上(资质内)企业。(五)本通知中的科技型企业特指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中备案入库、且在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2018年度科技信息年报录入的企业。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申报书》,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申报书装订后一式两份提交至大渡口区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详见网址:http://www.ddk.gov.cn/html/zfxxgk/zfjg/bm-dw/zfbm/kw/wjgk/19/04/78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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