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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协提案办理在推动我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区政协九届二十八次主席会研究,确定12件提案作为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由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同时确定提案办理重点单位10个。

    各重点提案协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通知30日内(2019年5月16日前)主动将办理意见书面送交主办单位。各重点提案主办单位在收到交办通知后,应在原有提案办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强化提案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适时向督办的区级领导和提案者进行汇报、沟通,征求督办领导和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待办理工作有一定成效时组织召开区级领导重点提案督办专题会(原则上应在收到重点提案交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即2019年7月16日前,也可采取调研、现场视察和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督办)。会后,各重点提案主办单位应按会议要求修改答复函,并按相关规定书面答复提案者以顺利完成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答复函及回执单格式详见《中共大渡口区委办公室、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大渡口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渡口委办〔2019〕16号)。

    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协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协助督办;区政协副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区政协对应的委室协助督办。各协助督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适时与提案主办单位联系,了解、督促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协提案委要加强对协助督办单位的业务指导,同时要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大对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及提案办理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的重点提案办理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大渡口区委办公室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大渡口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重点单位名单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钓鱼嘴滨江湾区管委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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