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雯)4月10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今年起,我区实施全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不仅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还实现了城乡失业保险政策的全面统一。符合享受条件的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员不需多跑路,只需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春晖路街道北区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办理现场
亮点1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240元城乡标准首次实现统一
在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记者了解到重庆市于去年8月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全市标准由原来的1050元/月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标准1500元/月的80%,即1200元/月。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40元。
“此次新政实施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城乡失业保险政策的统一。农民合同制工人将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李伟介绍,按照之前的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标准仅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而且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后,农民合同制职工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上与城镇职工一致,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按政策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标准。
亮点2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最多只跑一次
“现在真是太方便了,我还以为办理过程很麻烦,没想到现在申领失业保险金不用填很多资料,也不需要来回多次跑,一次就可以办好了,这速度真是太快了!”4月10日下午,在春晖路街道北区服务平台,一位刚刚办理了失业保险业务的居民发出的感叹。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20日起,申领失业金时不再收取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的《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户口薄等材料和1张1寸登记照等证照。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居民可实现“一张表格、一张身份证”申领失业保险金。符合享受条件的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员只需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即可一次性办理好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除了精简申办材料,我们还优化经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实现‘一窗办结、一次办好’。申领失业保险金与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培训需求登记同窗办理,实现一窗式办结。”李伟介绍,针对服务对象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区人社局广泛发动服务对象登录“大渡口就业”APP及微信公众号,逐步打造网上服务平台、手机移动客户端、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三位一体”经办平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便捷化服务。
亮点3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呢?据介绍,领取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累计缴纳时间满1年不足两年的为3个月;累计缴纳时间满两年不足3年的为6个月;累计缴纳时间满3年不足4年的为9个月;累计缴纳时间满4年不足5年的为12个月;累计缴纳时间满5年不足7年的为15个月;累计缴纳时间满7年的为16个月,且以后累计缴纳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广大居民,自2018年12月20日起新申领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一律通过社保卡的银行账号发放,原则上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填写银行卡号;原在领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仍然沿用原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的方式发放。
李伟介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经办机构统一代缴职工医保,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待遇水平更高,保障也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