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艺军)4月8号下午,三名男子驱车来到长江流域大渡口钓鱼嘴江段撒网捕鱼。由于现目前正处于长江等自然水域禁渔的关键期,三名男子的“大作动”引起了沿江市民的注意,大家纷纷打电话举报,接到举报的区渔政渔监船检所的工作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将三名男子当场抓获!
在区渔政渔监船检所,记者见到了三名非法捕鱼的男子。面对记者的采访,三名男子坦言他们都知道现在是禁渔期,也明白禁渔期捕鱼违法,不过看着天气不错,三人抱着“图好耍”的心态下江捕鱼,期间还吸引了另外一名男子围观。三名男子交代:渔网是下江前才买的新网,三个人分工合作,忙活了一下午,总共抓到几十尾鲦鱼(又名参鱼),经称重,被非法捕捞的鱼重1.45公斤。不过,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多大的危害。由于三人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目前已对三男子立案调查。
区渔政渔监船检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纷纷打电话举报三名男子的违法行为,说明大家在禁渔期保护自然水域渔业资源的意识还是很强、值得点赞!希望广大市民都能自觉抵制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让非法捕捞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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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将有重大调整
我市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至6月,是长江鱼类繁殖的主要季节。
从2017年起,我市将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划为禁渔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反禁渔规定情节严重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由于暴利驱使导致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再加上水域污染、非法挖砂采石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形势。
为促进渔业资源有效恢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今年1月,相关部委又联合发文要求:2019年底以前,要完成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