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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开启“主动发现”模式

    “你哥哥李平的临时救助已经审批下来,请及时关注!”近日,李女士接到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连声称谢,“太好了!这可及时缓解了我哥哥的困难!”

    李平是茄子溪街道刘家坝社区居民,今年初突发重疾,瘫痪在床,生活陷入困境。社区了解情况后,帮助其向上级单位申请临时救助。经过调查、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区民政局批准了李平的临时救助申请。

    据悉,自今年我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正式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已为54户(次)困难群众,提供了14.52万元的临时救助。

    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新出台的《通知》更完善、更科学、更人性化了!”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一直以来,我区牢牢把握临时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的要求,着力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缓解他们特殊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区新出台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临时救助对象分类,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特别是把C类D类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更广了”,当这四类困难群众,遇到医疗困难、重特大灾(伤)害、就学困难、生活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更科学合理

    据了解,新出台的《通知》,对临时救助标准更加科学合理了。

    比如,在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A类人员自付费用(指扣除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下同)达到300元,超过部分给予95%的救助,封顶线50000元;B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3000元,超过部分给予50%的救助,封顶线为40000元;C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20000元,超过部分给予40%的救助,封顶线30000元。D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30000元,超过部分给予20%的救助,封顶线10000元……

    新出台的《通知》还对重特大灾(伤)害、就学困难、生活困难等临时救助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确需超过救助封顶线才能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也有明确规定,“由区民政局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但救助额不得超过该类救助封顶线的3倍。原则上同一家庭(或个人)以同一事由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

    特殊情形有绿色通道

    《通知》还对一些特殊情形精简了程序。比如,对于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区民政局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行负责审批。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可以先行救助。委托申请、紧急程序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报民政局备案或补齐相关手续。

    除了“依申请受理”外,《通知》还要求相关单位“主动发现受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要及时发现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公安、执法、交巡警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责,主动帮助其脱离困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民政局在发现或接到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记者 李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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