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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工:请收好这份互助保障计划

    (记者 奚尊翰)3月21日一大早,位于我区鑫鹏大厦的建桥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内聚集了一大批职工,他们有序地排队领取体检表,依次到每个体检项目检查身体。

    这次体检由大渡口区总工会联合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主办,为期3天,全区共有2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500余名职工参加。本次体检涵盖腹部彩超、胸片、心电图、甲状腺彩超、肿瘤标志物两项等14个检验项目。

    “这次体检一分钱没要,这要是在以往的话,在医院检查一套下来可能要1000多块钱。”在建桥园区上班的李顺平说:“特别是现场的医生都十分专业,而且服务态度又很好,让我感到今天来参加这次体检不虚此行。”

    在体检现场,医护人员专业细心的服务态度、流畅有序的体检流程都得到了参检职工的一致好评,参检职工纷纷表示感谢工会、互助会能提供这样的公益服务,切身实地体现工会“娘家人”的作用。

    职工能享有如此福利,得益于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那么,何谓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互助保障计划包括《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其中,《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和《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二选一参加。

    “比如《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共有4份,每份每人30元,保障期为一年。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生效,会员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区总工会负责人介绍。参加职工互助保障后本单位可自行理赔,理赔过程更加快捷、公开、透明。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最高可申领10万元互助金和慰问金。

    “一人生病,一家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得了大病后,高额的医疗费不仅让职工失去治疗信心,还可能拖垮一个家庭。”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抵御疾病风险的愿望非常强烈和迫切,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可谓是抓住了职工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据统计,自2015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启动以来,全区累计持续参保150家单位,持续参保职工1.5万余人。五年来,全区发放互助金慰问金1082人次,金额共计186万余元。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主要内容

    ●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会费标准为每人30元,保障期为一年,最多可参加4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会员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

    ●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会费标准为每人80元,保障期为一年,只能参加1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会员在各省市区卫健委认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不含)以上的,按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每日50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保障期内因病住院且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的会员,补助标准同上,一年可享受两次互助金申请,一次最多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按90天计算。两次最高金额不超过9,000元。

    ●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会费标准为每人110元,保障期为一年,只能参加1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

    (1)住院医疗: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2)意外伤害: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1万元;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10,000元;会员在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会员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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