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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丨“莎姐”梅玫:迷途孩子的引路人

    开栏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区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梅玫等10名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这次通报表扬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是全区各领域各类别的优秀代表。他们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他们的先进事迹,鲜明昭示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继承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彰显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去学校指导“莎姐”校园法律社团,走访社区……这是梅玫的日常工作,她乐此不疲。

    在与未成年人打交道的15年中,梅玫始终扮演着“知心”姐姐的角色,总是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她说:“帮助这些迷失的少年,重新找回自我、融入社会,总会给自己带来成就感,是一件值得骄傲和欣慰的事。”

法制宣传小图书深受学生欢迎

    谈引导

    “惩罚一个孩子,很简单,但帮助一个孩子走出阴霾,却需要付出很多很多。”

    “梅姐,我现在工作顺利,请你放心。”放下小文的电话,梅玫感到很欣慰,和小文接触的一幕幕开始涌上心头。2012年,小文为朋友出头,刺伤他人,并造成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数十万元的医疗赔偿,给这个母亲早逝、生活困难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灾难。

    “惩罚一个孩子,很简单,但帮助一个孩子走出阴霾,却需要付出很多很多。”梅玫联系相关部门组建了专门的帮教考察小组,继续着帮扶帮教工作。期间,梅玫还帮助小文重返校园,并为他垫付了3000元的学杂用品费。

    小文顺利入学后,梅玫坚持走访,并建议小文的家人多关注小文的心理健康,小文的父亲也表示,“我一直给他说,就是天塌下来,还有父亲给你顶着。”但这些付出没能帮到小文。最终,小文辍学了。

    梅玫有一种邻家大姐姐的气息,在轻声细语中,小文放下了心防。“姐姐为我休学,打工还债,我对不住家里人。”伤人事件发生后,家中父亲的叮嘱和姐姐休学打工的行为,不断加重着小文的愧疚心理,他想早点工作为家人分担压力。

    梅玫安排心理咨询师分别和小文的父亲、姐姐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引导。随着家人态度的转变,小文的心理压力慢慢减轻。后来,在梅玫的帮助下,他找到了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帮助这些迷失的少年,重新找回自我、融入社会,总会给自己带来成就感,是一件值得骄傲和欣慰的事。”梅玫说话的声音温柔,却充满力量。

    在未检岗位上的15年,梅玫带领“莎姐”们对400余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帮助48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促使56名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课堂和社会。

梅玫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谈保护

    “最好的呵护,不是失足后的挽救,而是事先预防、未雨绸缪。”

    “我才16岁,明明有着大把时间来做更多的事,现在却没了自由。我错了……”这句话出现在重庆市第一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在社区给未成年人演出的情景剧《冲动的代价》中。梅玫说:“立足案件保护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对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而言,最好的呵护,不是失足后的挽救,而是事前预防、未雨绸缪。”

    早在2004年,梅玫就和7名检察官组成一个团体,在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栏目,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经常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

    梅玫说:“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思维活跃,有自己的想法。只有不断赋予法制宣传更丰富的内容、开展更新颖的活动,走进他们、融入他们,才能起到同频共振的效果。”梅玫努力改变着,她组织干警拍摄《莎姐说之预防校园欺凌》微视频,向小学生讲述小小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道理,并开展微电影展播、QQ群交流、辩论赛、法律沙龙、参观未管所等活动,进行感知式、触碰式的法治教育。

    时间流逝,大渡口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孩子们终于认可了我们,有一天,我和几个同事一起挤公交,坐在后排的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还主动喊我们‘莎姐’,要给我们让座。”梅玫自豪地回忆。

    随着“莎姐”普法活动的展开,近几年,大渡口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均为个位数。

帮教成功的未成年人来访“莎姐”谈心室

    谈工作

    “未成年人工作做得再多都不算多,因为未成年人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

    16岁的小秦从小缺失父母关爱,为了上网,他先后盗窃了20多户家庭。“他是希望自己的生活非常美好的,但恰恰他的生活却特别糟糕。”在梅玫的帮教挽救中,小秦向所有被盗家庭进行赔礼道歉,逐一取得被盗家庭的谅解。

    “未成年人工作做得再多都不算多,因为未成年人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在此案的延伸问题上,梅玫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尽职履责,开展普查,严防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这就是梅玫,多方面考量每个案件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大事小事都往身上扛。同事梁小燕说,“她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一天约见四五拨人,走访五六个社区是常态。”

    身披检察蓝,不负光阴不负己!近年来,除了常规工作,梅玫还带领“莎姐”们接受热线咨询400余人次;开展“莎姐”进社区、进学校、进监舍、进机关200余次;开展10个专题系列宣讲160场,受众2万余人;赠送《莎姐讲故事》丛书20000余册;走遍了全区大部分机关单位,所有的街镇,以及数十个社区,20余所学校。

    这些年,在梅玫和她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莎姐”逐渐成长为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和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莎姐”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共设立“莎姐工作室”13个,吸纳“莎姐”志愿者100余名,成立“莎姐”校园法律社团9个。

“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梅玫载誉归来

    个人简介

    梅玫,中共党员,今年38岁,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重庆市人大代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主任,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一个人”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记者手记

    深蓝色的外套,白色的衬衣,红色的领带,谈吐优雅却又不失活泼,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永远都是刚与柔结合的自信之美,这就是梅玫,一位为未检事业默默奉献了十五载的女检察官。在她心中,为未成年人撑起美好明天的初心未曾变过,对她来说,“莎姐”不仅仅是一种称呼,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

    (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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