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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动丨大渡口区公开选任41名人民陪审员

    (记者 李润梅)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今年,大渡口区面向社会公开选任41名人民陪审员。这次选任主要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目前,我区运用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在辖区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1710名。

    “王某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我局会同公安机关从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到您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祝贺您!”八桥镇双林社区王先生手机里至今还保留着这条短信。他说,收到区司法局发来的信息,自己兴奋了好几天,“感觉像中了大奖,虽然只是候选人,但这可是从大渡口33万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出来的呀!期盼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第二次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人选中再次被抽中!”

    据悉,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大渡口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于今年1月25日正式启动。选任方式,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除留任陪审员外,本次拟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总数确定为41名。其中,随机抽选数为33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数为8名。

    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随机抽选,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完成,实现两次随机抽选。第一次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二次,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人选。个人申请,着重吸收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和乡贤人士。组织推荐,着重根据人民法院提出的专业化审判需求,积极动员有关组织推荐专业人员。“以随机抽选为主的方式,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由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一定比例的陪审员,是对随机抽选方式的有益补充。”

    目前,大渡口区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在辖区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1710名。

    据了解,对于随机抽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相关工作人员将通过发送短信或电话询问的方式,告知其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征求其有无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愿。对于有意愿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目前,资格审查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区司法局还将会同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拟任命人选。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将进行就职宣誓,并将参加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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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八周岁;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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