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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租金贷”的风险提示

    近期,少数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隐瞒合同内容,欺骗、教唆承租人办理“租金贷”业务,严重损害房屋租赁双方合法利益。“租金贷”业务是指租客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或P2P网络平台申请贷款,第三方金融机构一次性将等同于一年租金的资金房款到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并未将全部资金给付给房东,形成资金占用,表面上租客按月给付租金,实际上每月向贷款机构还贷的服务。该业务模式具有以下风险:

    一、隐蔽性强。“租金贷”模式看似方便,但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贷款资金被中介机构挪用的风险。部分中介机构向租客承诺“押一付一”,相比租房常见的“押一付三”或“押一付六”而言,“押一付一”对租客具有较大吸引力。但实际操作中,中介机构却在租客不知情或者未对租客进行充分地风险提示的情况下为租客办理了“租金贷”服务,具有较强的蛊惑性、欺诈性。

    二、违法类型较多。少数中介机构及其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少数中介机构自行或与其他贷款机构合作使用租客信息签署贷款合同,将贷款资金扩充为资金池,不断进行租客和房东的资金和期限错配,中介机构沉淀的大量资金未被有效监管。

    三、存在潜在较多的租赁合同纠纷。租客和房东存在损失资金的风险,容易产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旦中介机构资金链断裂、倒闭或恶意跑路,租客将损失押金和预缴的租金,且房东未收到的租金损失将由房东本人或者租客承担。同时,租客仍需继续向贷款机构支付贷款本息。租客已支付租金而房东却收不到租金,租客要求继续租住而房东要求租客退房,双方对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极易产生纠纷。租客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租金贷”时未明确认识到该种风险,而中介机构为了发展业务、扩大规模也未履行告知义务。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交易时,警惕“租金贷”陷阱,防范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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