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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了

    1.什么是转供电

    由于历史原因,我区部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内的分表用户,未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2.为什么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3.重庆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重庆市于2018年4月1日、5月1日和7月1日先后3次进行电价调整,分别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1.11、1.74和5.08分/千瓦时,合计降低7.93分/千瓦时。

    4.降价红利必须传导到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在10月底之前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全部进行传导,不折不扣把降价红利传导给广大中小微企业用户,让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有实实在在获得感。

    5.不得通过转供电赢利

    转供电主体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含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分摊费用)不得高于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与用户相关的电费。

    6.收取电费及构成应当公示

    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与用户相关的电费,以及向用户收取的电价、电量、电费和分摊费用构成等,应在用户缴纳电费场所或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让用户明明白白缴费。

    7.转供电主体怎么与终端用户结算电费

    (1)转供电主体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分表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2)转供电主体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8.举报投诉电话

    以上政策,如有执行不到位,请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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