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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监察法,做基层反腐尖兵

    2018年的3月20日必将永载于党史国史,在这一天备受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得高票通过,上升成为了国家法律。

    国家监察法的颁布让人民群众对于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有了更坚定的信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反映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作为坚守在“最后一公里”的基层工作者,我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学习,从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发自内心地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基层工作者要及时抓好学习培训,在学悟践中融会贯通,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做到学懂弄通笃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基层反腐工作。立足实际,主动作为,严格履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

    监察法把所有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是从严从实管理公职人员的迫切需要,更是治国重治吏、依法有效监督管理公职人员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务实之举。现在,监察面更广,任务更重,压力更大,诱惑也更多,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要肩负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学好用好反腐肃贪的武器,当好反腐尖兵,在新时代继续为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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