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残联为我区符合条件的精神、智力和肢体一、二级残疾人发放了2017年度的阳光家园托养补贴。
通过本次补贴,共有404名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残疾人与8家符合日间照料条件的托养机构里的36名残疾人受益,合计金额达29.64万元。
2017年,区残联结合我区残疾人托养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给予补助,努力打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阳光”品牌——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按机构和组织承担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人数每人每年1500元给予补贴;在家庭内依靠家庭成员和邻里照顾的托养对象,每人每年按600元给予补贴。(区残联)
编 辑:唐洪琼
主 编:张 韬 陈长青
监 制:刘文娅 姜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