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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处文物完成“上牌”

(记者 张涵菓)近日,为切实落实全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明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遵循“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解放思想转作风、狠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在区文物局的指导下,区文管所对全区共66处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制作安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截至目前,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到位,为文物安全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公示牌内容包括文物名称、保护级别、保护管理机构、安全直接责任人、联系电话、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责任到人和末端守护,切实落实好文物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

此外,区文管所通过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张贴海报、发放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手册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文物安全,切实做到将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区文物局将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重点开展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挂牌情况以及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纳入全区文物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同时,要求各镇街、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实际行动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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