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一直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资金流紧张的情况,房地产中介机构出现暴雷现象,投资人应提高警惕。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法有哪些?
“暗箱”操作。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违规预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虚假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利用互联网平台。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房地产租赁市场涉嫌非法集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的业务。
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返租或回购。开发商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出售给购房人的销售方式,实质上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商品房,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或者为滚动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产权店铺等。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有哪些?
非法集资特征包括非法性、社会性、利诱性。房地产行业通常涉及非法性特征的表现形式有,未取得住建部门批文或未取得预售证而销售房产、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许可而发行理财产品和发布推广投资项目等;社会性特征的表现形式是线上线下向不特定对象(普通老百姓)推销集资项目;利诱性的表现形式是承诺固定收益、承诺未来返还其他等同货币价值的收益、承诺回购等。
大渡口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在“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上一键举报,也可拨打我区有奖举报电话68921219、65367286进行举报。(全媒体记者 朱晨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