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重庆市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4年7月12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8月20日向重庆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陈润儿通报督察报告,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作表态发言,重庆市市长胡衡华主持会议。郭芳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重庆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努力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工作力度大,生态文明呈现新面貌。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缙云山340宗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治理,秀山县涉锰企业有序退出。召开重庆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出台《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
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推进“两江四岸”109公里岸线治理提升工程,建成“清水绿岸”河段399.9公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广阳岛生态项目入选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深入开展长江十年禁渔,长江干流监测鱼类较禁捕之初增加一倍以上。2020年以来累计实施三峡库区消落区治理项目146个。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实施38项重点攻坚工程。加强“五水共治”,实施美丽河湖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7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为优良,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
持续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将生态报表、生态环保问题清单与党建、经济、民生等一起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8张报表8张清单”,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联建联治体系,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重庆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4年7月上旬,督察组交办的342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2240件。
督察指出,近年来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中肩负的特殊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区县和部门上游意识树得不牢,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不坚决,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不力。涪江国家湿地公园和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湿地自然生境遭到破坏。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相关主管部门将国家明确要求实施产能置换的6类行业缩减为4类,涪陵区有的项目未实施产能置换违规建设。垫江县为规避产能置换要求,撤销有关项目备案证后又进行重新备案,备案内容与实际产能不符。
建筑垃圾失管失察。大多区县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情况底数不清,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随意倾倒现象普遍。《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应实施的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大部分未按时推进。
部分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潼南工业园区违反整改方案要求新备案建设多个化工项目,并在不符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情况下,被违规认定为化工园区。
二是生态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有关部门和一些区县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岸线破坏问题屡禁不止。云阳等地个别码头违法占用岸线,有的码头低效利用岸线问题突出。一些码头应拆未拆,截至督察时仍在使用。
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长江重庆段部分支流水质出现波动,桃花河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丰水期龙溪河六剑滩断面、碧溪河百汇断面总磷浓度明显升高。部分施工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泥浆水直排。
生态保护修复不力,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开发建设现象,个别企业破坏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内地方公益林。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个别临时取料场无序开采、超期用地、生态修复及复垦措施不到位。一些区县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缺乏硬招实招。
此外,个别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有关部门和区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力度不足,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集中收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心城区多家污水厂超负荷运行。城市建成区内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推进不力,一些住宅小区污水收集管网错接漏接,一些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
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下降,有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未按期建成实施。部分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渗滤液收集处理问题突出。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有差距。个别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推进滞后,市级有关部门多次督办后依然未按要求完成。部分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运行不稳定。
四是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与2020年比较,2023年PM2.5浓度上升、优良天数减少。部分企业仍在使用淘汰类设备,一些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突出。
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不严不实。市有关部门在制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时,未将国家对化工园区认定的约束性指标作为基本要求,认定标准低于国家要求,且长期未整改。
督察要求,重庆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要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三峡库区治理保护,坚决制止乱占滥用岸线;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严查生态破坏问题。要积极解决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重庆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重庆市委、市政府处理。(重庆日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