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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协提案办理在推动“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区政协十届二十五次主席会研究,确定将15件提案作为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其中由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12件,区政协专委会督办3件,同时按照提案主办数量确定提案办理重点单位8个。

各重点提案协办单位应在2024年8月30日前将办理意见书面送交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要加强研究,强化提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适时向督办的区级领导、区政协专委会和提案者进行汇报、沟通,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待办理工作有一定成效时组织召开区级领导、区政协专委会重点提案督办专题会,也可采取调研、现场视察和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办。各重点提案主办单位应按会议要求修改答复函,并按相关规定书面答复提案者完成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办理时间、答复函及回执要求详见大渡口委办〔2024〕7号。

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协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协助督办;区政协副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区政协对应的专委会协助督办。各协助督办单位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适时与提案主办单位沟通联系,督促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协提案委要加强对协助督办单位的业务指导,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及提案办理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任务。

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区领导领衔督办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区政协专委会督办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重点单位名单(以主办件数量多少为序)

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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