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这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当事人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主要是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出发,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
婚姻登记中取消户口簿是否会导致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已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和婚姻登记数据及时汇聚,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都能够做到实时查询使用。同时,为确保公民身份信息合法、有效,优化婚姻管理政务服务,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并专线联通了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通过这种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
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离婚冷静期”相关实施条款,备受社会关注。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发挥“离婚冷静期”的作用,民政部指导各地优化离婚登记服务流程,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努力减少社会上的冲动离婚、草率离婚现象,取得较好的效果。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调整了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内容。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记者了解到,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对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作出规定,正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全媒体记者 朱晨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