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兰清) 7月24,记者从我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按照国家要求,我市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月底前兑现到位。
据了解,国务院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国家要求各地以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据介绍,我区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是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是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重庆市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家住我区翠园社区的冯仕荣告诉记者,他1985年在我区一家企业参加工作,2015年退休了,这次知道养老金将要调整的消息后,他就到区人力社保局问了工作人员调整后每月领养老金的金额。
“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定额调整每月可增加42元;我的缴费年限为30年,挂钩调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90元,所以我这次的养老金调整后,每月可以多领42元加上90元,一共132元。”冯仕荣告诉记者。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人力社保局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