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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经区委批准,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对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人民防空办、区委老干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目前,区委巡察组已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财政局党委: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不到位,对财政预算的动态监管乏力,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欠严格;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意识形态基础工作不扎实,未建立财政领域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员发展滞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区经济信息委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部署要求不到位,学以致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大数据智能化、生态环保产业方面有差距;对区域经济发展主动谋划不够,扶持企业发展力度不足,对代管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未形成行动自觉;基层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松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日常管理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工业企业环境污染巡查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有漏洞,对部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到位。

    区科技局党组: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要精神不全面不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能力不强、措施不多;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实质性发展成效不够明显,民营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投入不高;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安排缺乏统筹,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转化落地工作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思想理论教育有差距;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和日常管理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薄弱,部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权力事项监督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督检查不全面,廉政风险隐患较大。

    区司法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组政治引领功能不突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差距;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主动解决司法所重难点问题不到位;中心组学习有差距,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落实选人用人要求不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督促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到位;工作资料照抄照搬、对个别矫正人员管控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报销把关不严。

    区机关事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理论学习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局党支部被确定为后进党组织,选人用人不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走形式,公务用车租赁审批备案不严格,对机关食堂服务中标单位监管以及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干部职工对换购点管理、停车管理、物业维修服务等满意度不高,执行政府招标政策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谈心谈话流于形式,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管不严。

    区人民防空办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党组抓主责主业意识淡漠,应召开党组会却一直未召开,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领导推进重点人防工作不力,督促推进个别重点工程建设不到位,对个别疏散基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未履行监管职责,重大产权办理慢作为;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选任不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个别职工福利待遇发放不严格;人防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情况,单建式人防工程管理不到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完全。

    区委老干局: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指导协调关工委工作缺位,利用社区资源落实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不扎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研究;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形式主义禁而未绝,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廉政建设抓得不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区金融办党组: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不清晰,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表态轻落实问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学习教育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摸排建档建册,对舆论宣传引导不够,对非法集资广告和咨询信息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预判不足;落实组织生活五项基本规范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纪律教育抓得不实,办公经费使用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

    区工商联党组:学习传达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不深入不全面;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基层商会改革等工作推进缓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差距,深入企业调研不够,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办法不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大;“大手牵小手”助推微型企业发展效果不佳,小微企业受益不大,“以商招商”成效不明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未形成行动自觉;基层组织生活单一,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部分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党组廉政教育不到位,内部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洁风险。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参加反馈,传达学习了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俊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的有关建议,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把握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反馈问题,采取务实有力举措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好“两个维护”。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中共大渡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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