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肖艺) 10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春,副主任罗雨、先大友、李青、常永官、罗先德,区政府副区长江欣,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参加了集中视察或座谈。
会前,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伏牛溪油库进行了实地视察。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仔细查看企业的生产现场,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应急机制,详细了解《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并观看了伏牛溪油库消防演练展示。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区政府实施《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执法检查组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全区安全发展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执法检查组成员建议,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增强安全监管实效;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马春指出,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本次执法检查,目的是全面了解《条例》在我区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目前,我区安全生产总体上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进一步到位,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条例》宣传、执行有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马春强调,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推动《条例》在我区全面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江欣表示,区政府将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从责任担当上找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筑牢发展安全根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